2022-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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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管理工作,辅助河南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志愿者定义
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妇女儿童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在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登记注册、接受管理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爱心人士。
二、志愿者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具备参加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技能和时间;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相关规定。
三、志愿者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了解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相关工作政策;
2.参加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提供的与公益活动相关的培训;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安全保障;
4.就志愿服务工作对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5.获取志愿服务鉴定的权利;
6.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遵守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各项工作制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服从安排、调配,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相应任务;
3.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人格尊严,不得泄露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因特殊原因提前退出志愿工作岗位的,需提前三天向所服务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岗;
5.自觉维护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良好声誉,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或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6.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7.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志愿服务内容
1.志愿者服务领域:本基金会围绕宗旨开展的各项工作、各类公益项目、活动等;
2.志愿者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活动、文案策划、翻译、档案整理、法律服务、财务服务、礼仪接待、后勤保障及本基金会其他工作的需要。
五、日常管理
(一)招募和退出
1.志愿者招募工作由宣传部负责;
2.发布招募信息后,申请人需填写《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志愿者申请表》,经志愿者录用部门审核后,报秘书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志愿服务时间在10天以上的,本基金会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志愿服务时间在10天以下的,填写《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及《志愿服务承诺书》。据此,开始计算志愿服务期限;
3.志愿者服务期满,志愿服务协议自动解除。若志愿者愿意继续提供志愿服务,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志愿服务部门对其志愿服务进行评估,提出是否续签协议的意见,经秘书长审批后,交综合部办理手续;
4.志愿者因故不能继续服务工作,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因故中止志愿服务,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
5. 如发现志愿者违反志愿服务协议的情况,可提前解除协议。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志愿者,本基金会将注销其志愿者资格: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2)违反本基金会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
(3)向本基金会申请自愿退出的。
(二)用人申请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联络部负责协调志愿者到岗。
(三)培训考勤、鉴定
1.各部门负责对所使用志愿者进行岗位培训、日常考勤等管理工作。
2.综合部根据志愿者的实际表现,参照志愿者所在部门考核意见,为其出具“志愿者服务鉴定”。
3.志愿者在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工作15天以上,方可获取“志愿者服务鉴定”。
(四)鼓励措施
本基金会对在开展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措施:
1.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反馈给其所在的单位或社区,或在本基金会自办刊物、网站进行宣传、推介;
2.本基金会作为公益性组织,可作为在校学生实习基地,并为志愿者做出实习鉴定;
3.志愿者若申请本基金会项目资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附则
本基金会招募的长期性或短期性志愿者,均为本基金会提供无偿志愿服务。为保障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本基金会亦或根据具体承担的工作任务、志愿服务的时间,提供小额的交通费和餐费补助。基金会志愿者原则上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当地有标准的,参照当地标准执行。对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发放志愿者补贴。